【已和解】紧急公开信:揭露辽宁大连司法不公与腐败行为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及社会各界:

我是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亮甲村的居民崔世萍。我被迫站出来,以公开信的形式,向您揭露我们在大连市金州保税区所遭遇的一系列严重司法不公和官员腐败事件。

《一》我崔世萍仅因为上访维权,就被金州保税区警侦大队长宋宇和副队长孙天兴无端抓捕。他们没有任何真实证据,仅凭诈骗犯葛美玉的一面之词,就将我错误地判处了三年十个月的刑期。这是对一个无辜公民极大的冤屈和人权的践踏。

《二》2015年7月7日,我与一百多名受害者将诈骗犯梁明的17条具体诈骗证据亲手递交给了宋宇、孙天兴和其他五位官员。令人震惊的是,尽管证据确凿,这些官员却声称“缺乏证据”,拒绝逮捕嫌疑人,封锁诈骗资产,或是立案调查。这种明显的不作为暴露了他们的腐败和包庇罪犯的行为。

《三》涉及数千万资金的亳华山桩案件更是例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极不透明的方式,仅以27万的价格将其低价卖出。更甚者,法院执行庭的王强下令所有受害人必须签字按手印,并提供身份证号码,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个人权利,显示出司法程序的不公。

《四》根据我所提交的详细材料,我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彻查这一系列的不正当行为,特别是在涉及诈骗案件的处理上的明显失职和腐败行为。

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个人的正义复仇,更是为了所有受到不公对待的大连市民。我们迫切希望通过您的关注和行动,为我们带来应有的正义和改变。

我们诉求公正的处理和全面的调查,以恢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并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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